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LP检查公告(第5号)
国食药监安[2004]449号
2004年09月07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药物安全评价研究机构实施GLP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以下试验项目基本符合GLP要求,现予公告。

    机构名称               试验项目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1.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非啮齿类);
(新药安全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  2.反复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
                 3.生殖毒性试验;
                 4.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染色体畸变);
                 5.局部毒性试验;
                 6.免疫原性试验;
                 7.安全性药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