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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2003)年第3期总第6期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3年3月 ───────────────────────────────────────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验, 依据国家标准GB11748-1999《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进行检测,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了北京、上海、天津、吉林、河南、四川、湖北共7个省(市)10家生产企业的10台产品,经检测6台产品合格,4台产品不合格(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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