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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简称中检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中检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拟在北京市范围内公开选拔1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选拔岗位 计划财务处处长(正处级)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7、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5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副处级职务需二年以上);中共党员。 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规划和成本控制能力,精通成本核算,熟悉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在原岗位任职期间,无任何经济失误责任发生。
四、报名时间 公开选拔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选拔公告将在中检所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中国医药报同时发布。
五、选拔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可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www.nicpbp.org.cn)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附后),于2007年10月 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nshichu@nicpbp.org.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不进入公开选拔程序。审查资格时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笔试,如符合条件不足3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六)确定人选 所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 (八)任职 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公布任命。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人事处负责。 地址:北京市天坛西里2号(邮编100050) 联系电话:67095770、67095203 (二)本公告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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