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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或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条件;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详见招聘简章中标明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相应网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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