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建立“问责”制。湖北省局注重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局长、副局长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形成合力。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而导致的不认真履行评估职责,以及程序或是不采纳制度廉洁性评估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问情”制。坚持边深入、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由纪检组长亲自组织,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回顾前阶段的评估工作,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对评估工作适时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
三是建立“问效”制。将跟踪督办与听取审议专项制度评估、专题调研相结合,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激励约束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局党组明确规定对在评估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督办中排名靠后、敷衍塞责未完成任务的,按照目标考核要求给予相应的处置,确保制度廉洁性评估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