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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7月2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71-88903355 传真:0571-88903314 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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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所在地 |
经营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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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宇医药有限公司 |
批发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
浙江金华 |
浙江省金华市文溪街248号 |
2008.06.14-15 |
鲍艳、张向明、陈宛露 | 特此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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