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第50号)
2008年01月30日 发布

     通辽市汇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NM06-008)。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